《广州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表时间: 2024-04-11 来源: 广州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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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起,《广州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对公厕规划建设、使用维护、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为公厕建立了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机制。
  据悉,在规划建设方面,《办法》规定,公厕设施建设以及设备配置应当考虑适老爱幼需求,按照规定设置轮椅坡道、扶手抓杆、无障碍厕位等无障碍设施设备。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公厕,应当设置第三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针对女性厕位不足、排队难问题,《办法》明确,公厕设计应当合理设置男女厕位比例,提高女性厕位数量。人流密集场所的公厕,女性厕位和男性厕位的比例应当不小于2:1;其他场所的公厕,女性厕位和男性厕位的比例应当不小于3:2(小便站位按半个厕位计算)。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置男女通用厕位、潮汐厕位。对不符合现行建设标准的公厕应当进行改造,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改造的,产权人、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整体建筑改造时同步对公厕进行升级改造。
  在使用维护方面,《办法》对公厕维护管理标准、维护管理责任人工作要求、开放时间与保洁时间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对于环卫公厕、公园公厕,《办法》规定,位于人流密集区域的,开放时间24小时,保洁时间不少于16小时;位于其他区域的,开放时间不少于16小时,保洁时间不少于12小时。《办法》要求,环卫公厕和公园公厕应当免费提供厕纸、洗手液,同时鼓励其他公厕免费提供厕纸、洗手液。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搜索引擎、通讯资讯、地图导航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向公众公布公厕地理位置、开放时间等信息。同时,为增加公厕供应,《办法》鼓励全市临街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一楼内设厕所在工作时间内免费对外开放,悬挂对外开放标识,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市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和三年提升计划,目前全市各类公厕数量达11534座,有效缓解了广大市民如厕难问题。《办法》科学界定了公厕定义和类别,理顺了公厕监管体制和责任体系,完善了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相关要求,能够有效解决公厕管理责任不明确、管理标准不统一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重点难点问题。巩固提升“厕所革命”建设成果,不断改善如厕环境,全面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广州城管) 
责任编辑: 苏 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