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广州出台加装电梯地方标准
昨日,广州发布实施广州市地方标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下称《技术规范》),确立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总体要求,并规定了技术评估、设计、土建施工和验收、设备安装、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则。据悉,该《技术规范》既是全国首个省会城市地方标准,也是目前体系最为完备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
着力解决居民无障碍出行难题
广州从1997年批准第一台加装电梯开始,持续不断实践探索、改革创新,建章立制、优化服务、强化管理。截至2024年9月底,全市累计推动加装电梯批复通过18005台,建成15190台,惠及居民100多万人,审批和建成数在全国排名第一。
《技术规范》着力补强安全底线与提升居住品质相结合,聚焦完善民生工程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着力补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关于基础、结构、消防、土建施工、设备安装、使用管理等方面安全规范要求,确保在不提高加装电梯“门槛”基础上,筑牢民生工程安全底线。
《技术规范》着力解决居民无障碍出行难题,在安全规范有序加装电梯基础上,倡导结合加装电梯对既有住宅、场所和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和建设,尽可能为无障碍通行提供便利。《技术规范》中明确规定,根据既有住宅现状条件和居民意愿优先选择平层停靠方案(即电梯停靠层与本栋住宅各楼层楼面标高一致,从电梯停靠层无需上或下楼梯即可无障碍入户内的加装电梯方式)。
《技术规范》对建筑风貌也有要求。比如,加装电梯的设计方案应考虑电梯井道的立面材质和色彩,应与原有建筑和周边建筑相协调。成片连片加装电梯方案设计,应确保连片加装的电梯井道高度、样式、材质和色彩等方面协调。重要景观地带、历史街区等城市重点风貌区域宜采取成片连片加装电梯。
构建广州地域特色标准体系
《技术规范》立足广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聚焦并深入研究社会关切难点堵点问题,针对性提升形成具有广州地域特色的临路加装电梯、相邻建筑间距、住宅综合楼加装电梯等标准规范要求,推动构建广州地域特色标准体系。
临路加装电梯问题受到市民关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筑规划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规定中只提到加装电梯“不得占用道路”,《技术规范》明确提出,不应占用规划和现状城市道路,包括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当规划道路近期不具备实施条件,应结合现状道路使用和规划路实施情况合理确定方案。在街坊、居住区内加装电梯,不应降低原有通行条件,确有困难时占用街坊内道路后所剩余的公共通道宽度仅供人行和非机动车通行的不应小于1.5米,供机动车通行的不应小于3米,兼作消防车道时不应小于4米。
对于相邻建筑间距问题,《技术规范》明确,加装电梯井道或连廊与本交通单元内既有住宅建筑或相邻住宅建筑卧室或起居室主朝向窗户的正投影净距不应小于4米。上述负责人表示:“国家对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邻建筑间距问题并无明确要求,此前广州执行的是‘不应小于6米’,本次《技术规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推广专业化、市场化管理
加装电梯投入使用后如何管理?如何保障电梯安全?这些问题也备受关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电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电梯投入使用后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安全管理,电梯使用单位需要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生困梯时要组织救援。但在加装电梯这一生活场景中,早期主要是以业主自行管理为主,在时间、精力、专业知识等方面难以长期兼顾加装电梯日常管理。
《技术规范》规定了“委托市场主体管理电梯”这一原则,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投入使用前相关建设单位应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由受托方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的一系列法定职责。同时,相关单位在广东省范围内还可以享受涉企检验费用免征政策,免除电梯定期检验费用,为市民带来安全运行方面的有力保障。
此外,电梯在使用过程中有可能会遇到困梯等突发情形,为此,《技术规范》针对加装电梯场景设定了一系列技术指引,提升应急救援处置效率、降低安全风险。包括建议加装具有困梯自动报警的AI物联网监控设施及增设外线直拨电话、建议配备停电平层自救装置、每年进行至少1次救援演练等。(广州日报)